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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移民法 國發會盼列入優先法案 立院新會期明年2月開議 持續蒐集意見

新經濟移民法 國發會盼列入優先法案  立院新會期明年2月開議 持續蒐集意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四日臺北報導】

        攸關資深藍領移工續留台灣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雖在今年初即送入立院,但並未能於這個會期結束前完成審查,基於「屆期不連續」原則,須等到下屆立委就職後重新提出。國發會1224舉行2019年終記者會,主委陳美伶表示,該法仍是國發會重點工作之一,希望明年二月新會期開議時,列入行政院第一波送入的法案中。此外,國發會近期也正與相關部會、工商團體、外國商會、勞工團體研商,持續蒐集各方意見,針對草案做最後階段的檢視,減輕外界疑慮。

 

        對於2020年的發展藍圖,國發會提出「數位國家發展全景」的概念,透過「進化、優化、基本功」三大施政主軸,推動16項重點工作。

 

        為調整國內人口結構,行政院去年1129日通過「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適用對象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人力、海外國人及投資移民。其中外國中階技術人力部分,分為高中職以上或海青班畢業僑外生、在台工作六年以上基層外勞以及其他具中階技術能力之外國人,直接從國外引進的部分則另訂日出條款,但薪資超過該職別70分位,且具備相關專業證照者才符合條件。

 

        產業長期反應中階技術人力不足的問題,工商團體亦多次提到,製造業移工12年工作期滿後必須返回母國,或轉往其他國家工作,造成國內人才的流失。官員坦言,部分立委對於中階外國人力仍有疑慮,但強調草案有訂出薪資、技術的門檻條件,並非所有在台工作六年以上的藍領移工都符合資格。目前對於僑外生繼續留台雖有相關規範規範,但多數大學畢業生投入長照、農業等領域的意願並不高,因此希望透過新經濟移民法,讓高中職以上或海青班僑外生投入國內真正有人力需求的產業。

 

        歐洲商會今年11月發布建議書,提到希望引進服務業外勞,相關人員指出,服務業長期都有提出類似的建議,但後續在與勞動部討論時,認為仍可透過改善待遇、工作環境或提供夜班宿舍等方式,提高本國人從業的意願,坦言短期內較難以突破。

 

        陳美伶致詞時表示,面對產業轉型、中美貿易戰,2019年對台灣發展是很重要的一年,在就業金卡部分,截至目前為止已核發536張;近兩年已推動537項法規鬆綁,其中在今年就有110項,明年起法規調適平台的面向會更加擴大,針對國外很多新經濟案例提前預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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