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外籍移工逾期居留 移民署:疫情期間已彈性 ...

外籍移工逾期居留 移民署:疫情期間已彈性協處

外籍移工逾期居留 移民署:疫情期間已彈性協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廿二日臺北報導】

        3名印尼移工分別因為仲介與雇主耽誤,沒有申辦居留許可,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及10多名移工222上午到移民署陳情,賴香伶、林淑芬、洪申翰、邱顯智等4位立委也前往聲援,希望能回復移工居留身分,同時要求建立一站式服務,在勞動部發出聘僱許可時,副本給移民署同步辦理居留文件。

 

        移民署對此回應,對於疫情期間移工不慎逾期居留如未滿91已有相關協處機制,截至目前已協處15移工重居留。但該協會所提之3名移工均已逾期300餘天,仍應依法辦理。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30日,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於繳交罰後重居留。又為因應國際間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316日進一步放寬,移工逾期居留未滿91,且聘僱許可仍有效者,亦可繳交罰緩後重居留。疫情期間,移民署於1093月至6月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專案」,逾期居留者如自行到案免收容免禁止入國,並處法定最低額度逾期罰鍰2,000元。

 

        移民署表示,外國人本有應注意自身居留效期之義務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才有不可歸責情形。外國人居留延期除由本人申請外,亦可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不能因為受託人未辦妥而要求免責,仍應注意受託人有無辦妥如有損害向受託人求償。有關該協會及到場4位立委所提改善移工聘僱及居留之相關友善措施建議,將擇期與勞動部再行研商,以維護移工權益。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