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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專案引進第二階段2月15日啟動,取消積分制,移工需完種接種疫苗

        勞動部7日宣布,自111年2月15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除原先已開放的印尼與泰國,另新增菲律賓及越南,都可引進移工,同時取消積分制,移工必須在國外完整接種疫苗,社福移工入住防疫旅將補助一半費用、每天最高不超過1,250元,2月8日上午8點可上「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

 

        勞動部指出,疫苗接種須符合WHO認證的6種疫苗,包括AZ、BNT、嬌生、莫德納、中國科興與中國國藥,移工出示的接種證明須符合來源國提供我國的格式,2月8日會在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敘明。目前印尼完整施打率46.6%、泰國69.3%、菲律賓53.9%與越南73.3%。

 

        其他防疫措施,均比照第一階段實施,包括來源國應減少海外訓練所人數、移工入境前應完成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以及購妥確診醫療保險(有6家保險公司、保額50萬元),入境後立即 PCR採檢,檢疫結束再次PCR採檢,後續銜接自主健康管理並依規定再做一次快篩;檢疫後PCR與快篩費用由雇主支付。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說明,第一階段移工專案引進已將屆滿,在落實國內外相關防疫措施之前提下,評估移工引進不至影響社區防疫安全,且經確認移工來源國均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自今年2月15日起,取消第一階段積分制引進方式,接續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雇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

 

        蔡孟良指出,第一階段自11月11日至2月6日止,入境人數1,148名。因為第一階段入住集中檢疫所床位有限,因此祭出積分制,不過第二階段是入住防疫旅館,因此取消積分制,只要移工入境前,已完整接種疫苗,並上傳接種證明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https://fwas.wda.gov.tw/),且經查核同意。

 

        雇主應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並事前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移工完成14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7天自主健康管理,始得前往工作地點,14天檢疫期若未給薪資可申請防疫津貼,雇主須給付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薪資。

 

        蔡孟良表示,若指揮中心統籌調度集中檢疫床位,有釋出可供入境移工使用時,勞動部得適時開放雇主提出申請,並依照移工取得入境簽證日期排序,依序入境。

 

        蔡孟良指出,針對社福移工(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入住防疫旅館費用,房價約每天1,500元至3,000元,勞動部規劃比照入住集中檢疫所補助一半,依防疫旅館房價核實、最高不超過每天1,250元。

 

        另外,如因產業特殊需求,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指揮中心同意後,得規劃移工防疫宿舍,並統籌防疫宿舍管理責任。

 

        蔡孟良強調,雇主應善盡照顧管理責任,應確實遵照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指引等規定,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論處罰鍰或廢止聘僱許可。

 

【資訊來源: 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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